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翟镇煤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调查社会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翟镇煤矿项目
项目位置:翟镇煤矿位于新泰市翟镇境内,矿区范围北至望新煤矿南边界,东北与王家寨煤矿为界,东南与良庄煤矿毗邻,西南与协庄煤矿相邻,西北与小港煤矿相邻。
项目概要:翟镇煤矿位于新泰市西北约9km,极值地理坐标为:东经117°37′05″~117°41′30″,北纬35°54′51″~35°57′00″。井田面积13.5827km2,矿井生产能力170万t/a。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翟镇煤矿
联系人:李存刚
电 话:13255483677
邮 箱:ZMjgblcg@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链接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期限为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在公告发布后以电话或者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索取。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公告主要征求项目周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望广大居民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1),并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提出与本项目相关环境影响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表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您可以将意见反馈给我们,请您提供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以便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意见以及环保部门核查。非常感谢您的支持。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
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翟镇煤矿项目公众参与说明(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