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畅通监督渠道,根据上级纪委有关规定和部署要求,集团公司纪委监察部在新矿集团网站设立纪检监察监督举报专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对新矿集团管辖范围内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2.依据有关规定,应由新矿集团纪检监察机构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3.对新矿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提倡实名举报,请举报人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对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集团公司纪委将严格保密。
四、反映纪检监察机构受理范围外的问题,请向相关部门提出。
五、举报方式
1.来信地址:山东省新泰市新汶办事处新矿路新汶矿业集团纪委信访室 邮编:271233
2.举报电话:0538-7872723(24小时录音电话,集团内直拨72723)
3.举报邮箱:xkjtxcz@163.com